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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全区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桂应急发[2023]60号)文件精神,经“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工作程序,现已对受灾群众进行2023-2024年冬春生活救助3377户11782人,累计发放救灾资金153万元。
附件:灵山县2023-2024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已救助名单
灵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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