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灵山县烟草专卖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17日 |
| 标 题:灵山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 |
| 发文字号:灵烟公〔2025〕第46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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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我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三海街道富华物流旁废弃楼内查获的一批烟丝,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灵山县烟草专卖局(地址:灵山县灵城街道江南路425号 联系人:叶海华 联系电话:0777-6528996) 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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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品种规格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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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丝 |
公斤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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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壹个(品种) |
总计:叁点柒(3.7)公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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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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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灵山县烟草专卖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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