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灵山县烟草专卖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26日 |
| 标 题:灵山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 |
| 发文字号:灵烟公〔2025〕第49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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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我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灵城街道梓崇村委会十队32号查获一批烟丝、无牌号散装烟支,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灵山县烟草专卖局(地址:灵山县灵城街道江南路425号 联系人:叶海华 联系电话:0777-6528996) 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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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品种规格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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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丝 |
公斤 |
25 |
无牌号散装烟支 |
条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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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贰个(品种) |
总计:烟丝贰拾伍(25)公斤、无牌号散装烟支伍拾叁(53)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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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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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灵山县烟草专卖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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