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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灵山县委员会办公室 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山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灵办通〔2017〕73号)文件精神,因人事变动,我县江河(湖库)县、镇(街道)、村三级河长名单已完成相应调整,根据自治区、市河长办有关文件精神及《灵山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试行)》工作要求,现将我县最新的江河(湖库)县、镇(街道)、村三级河长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
附件: 1.灵山县总河长及主要河流(湖库)河长名单
2.灵山县镇级河长名单
3.灵山县村级河长名单
灵山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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