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08800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灵山县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11日 |
| 标 题: (文字)关于《灵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灵山县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县镇村三级联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
| 发文字号:原文灵审批发〔2025〕5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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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县镇村三级联办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决策部署,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围绕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开展政务服务多级联办工作,县行政审批局结合实际,印发了《灵山县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县镇村三级联办工作实施方案》(灵审批发〔2025〕5号)。
二、工作目标
2025年8月底前,推动灵城街道、新圩镇、陆屋镇3个镇(街道)试点及灵城街道六峰社区、新圩镇沙路村、陆屋镇教坪村3个村(社区)试点实现县镇村政务服务事项三级联办;2025年11月底前,全县19个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实现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联办。
三、重点任务
(一)规范基层政务服务场所。推进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积极完善提升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接入电子政务外网,规范设置服务区域及窗口,增设帮办代办窗口,推动实现事项集中办理,满足群众办事需求。拓宽本地特色帮办代办服务模式,探索在园区、商会驻点设立“易企办”政务服务联系点,打造“政务服务+商会”“政务服务+园区”新模式。
(二)编制联办事项清单。紧扣政务服务便利化建设,选择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将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和“高效办成一件事”纳入范围,梳理县镇村三级联办事项清单。建立联办事项动态调整机制。
(三)理清办事流程。建立受理地、实际办理地协同联办工作机制,在不改变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明确帮办代办职责,畅通业务咨询、沟通渠道。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实行帮办代办业务不得向企业和群众收取费用。
(四)AI赋能政务服务。基于DeepSeek大模型打造全新升级版微信公众号“灵山政务”,整合全县政务服务部门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政务数据,构建政务服务知识库,为全县企业和群众及各级帮办代办工作人员提供7×24小时全时段咨询解答服务。
(五)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帮办代办队伍,优化异地代收代办,建立健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加强对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窗口人员及帮办代办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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