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数函〔2020〕 448号)要求,结合我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综合各镇(街道)、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灵山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办公室联系(地址:灵山县三海街道江南路12号,邮编:535499,电话:0777—6428811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县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和市的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紧盯重点领域,加强回应解读,扩大公众参与, 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全面推进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一)抓好工作部署,强化监督保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印发了《灵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将政务公开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和县政府部门,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各镇(街道)2020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通知》,以绩效指标形式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和县政府部门逐级进行任务分解,把任务分解相关责任部门,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印发《灵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2020年灵山县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山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做到目标、任务、责任“三到位”。
严格落实《条例》要求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坚持“日查网、周反馈、月监督、季通报”等制度,对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常态化监督管理。每日组织人员开展网上核查,日常检查情况计入年度考核,每月报送发文登记表等,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发函要求整改,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上发布信息情况进行通报,共印发县级通报3份、转发上级通报7份。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2020年,我县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调查征集”栏,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群众满意度。
(二)抓好公开信息管理,及时动态调整。进一步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融合,深入探索灵山政务“新模式”。率先在钦州市公布第一批“一件事”套餐目录,实现了办事群众企业从找“多个部门”到找“一个窗口”办事转变,最高提速率达91%,共办理“一件事”套餐服务15000多件。通过政务公开,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企业登记实现“全流程、无纸化、零见面”,实现了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办结,服务效率提速率超83%。全县新增市场主体10596户,同比增长52.15%,为促进复工复产注入了大量新鲜血液。推出“指尖灵山”移动服务,开发“云叫号”、自助查询打印办事指南系统,大力推进“网上办理率”,积极探索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线上与线下、网上到掌上的全方位一体化服务和公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依法监管,建立执法信息和双随机、一公开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
(三)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要求,规范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条例》新要求,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加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指导,做好申请的接待、咨询和服务,加强依申请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交流,全面掌握申请人的诉求,有针对性地提高办理质量。全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8份,均进行了规范答复。
(四)规范平台管理,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自治区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了灵山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开设“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专栏18个,细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栏目55个。根据上级反馈及日常检查,强化对各重点领域栏目信息更新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20年公开各领域政府信息28000多条,重点公开三大攻坚战、财政、“放管服”改革、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数量进一步提升。顺应新要求打造政务新媒体矩阵,发挥“魅荔灵山”“灵山宣传”微信、微博等主账号引领带动作用,全县开设各类政务新媒体29个,形成覆盖全县的新媒体宣传矩阵,扩大了政务公开发布渠道。
(五)加强政策解读,促进政策落地。按照上级的要求,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实效为着力点,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全县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17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6场。
(六)扩大公众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认真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针对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遇到的堵点痛点问题,加强回应,化解矛盾。在红豆社区首页设置“灵山专窗”,在县政府网设立“互动交流”专栏,形成“及时受理、逐级转办、集中督办”的运转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回应情况。建立12345政府服务热线灵山工作站,共整合29条县直部门热线和19个无热线的乡镇单位和涉及水、电、气、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企业热线,统一提供对外服务。受理热线工单共2742件,已办结2547件,及时签收率98.69%,按时办结率96.78%。
(七)规范权力运行,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印发《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山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基层用权公开为导向,对照国家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完成了26个领域共5843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专栏集中发布。同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主动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补助、社会救助等内容。
(八)强化教育培训,狠抓《条例》宣传落实。加强对新修订的《条例》宣传培训,举办灵山县2020年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各镇(街道)、县政府部门内部组织培训。全县累计组织公开工作培训300多人次。在组织工作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将政务公开督查列入年度督查计划,分三个小组对全县19个镇(街道)和20个县直部门开展督查,通过现场网查、一对一指导、现场反馈等方式,拉网式开展系统业务培训指导,并利用政务公开工作群常态化开展学习交流,促使基层公开能力大幅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9 | 19 | 4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58 | +4 | 2660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95 | -313 | 1700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265 | -7 | 79500 |
行政强制 | 137 | +7 | 13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1 | -5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41 | 23722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一是印发了《灵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开展了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明确政府网站每个栏目应发布的内容及要求,编制并公开了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照《条例》要求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二是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指导各单位开展《条例》的培训学习、组织参加线上有奖学习比赛、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
2020年,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需加大推进力度,镇(街道)、村(社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个别工作人员存在业务不熟的情况,对新修订的《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有待加强;三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仍需要继续梳理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完成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目录清单梳理;二是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学习,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列入全县干部培训计划,着力提升干部职工做好政务工作的思想认识;三是加强政策解读,通过新闻发布会、视频、新媒体发布等形式,多方位、立体式强化对重大政策进行解读,确保政策深入人心;四是动态梳理、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照上级部门公开目录,依据单位职能、权责清单等,不断完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变更目录,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