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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2-18 17:05     来源:灵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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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由灵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灵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灵山县三海街道江南路12号,邮编:535499,联系电话:0777—6428811,邮箱:lsxxgk@163.com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灵山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重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发挥政策公开便民利企功能作用等方面,不断提高公开质效,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

主动公开情况进一步增设平陆运河全生命周期公开、政策咨询电话等栏目 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666条通过图片视频等形式解读政策文件144份。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聚焦在农业农村、医疗健康、乡村振兴、土地征收、行政许可事项等重点领域,加强全县12个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管理,2023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3800多条,各类账号基本运行正常。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通过信函、在线、当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6,已办结(含结转)75件,均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从申请方式看,网络申请21件、信函申请55件;主要为个人申请。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产业政策、历史数据等方面。收到行政复议3其中结果维持2件,其他结果1件收到行政诉讼12均为未审结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要求各单位发布信息必须经过错敏检测和个人隐私排查,加强源头管理,杜绝出现错敏字、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39条,认真研究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各方面的关切,提升制定政策文件的科学性、规范性。发挥12345热线平台优势,开展政策文件“一号解读”,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方式,更新知识库知识181条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深化门户网站建设完善长者专区智能推荐和政务地图等功能,给予公众更好的阅读和搜索体验。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置新闻栏目,动态转载上级重要信息;围绕工作重点和公众需求,优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网上办事”“公共服务”等专题专栏信息;增设政策问答、政策咨询电话等栏目,为企业和公众办事提供方便。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做好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

(五)强化监督保障。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督考核,做好“日检查、周汇总、季通报、年考评”工作。开展新修订《条例》学习宣传,组织学习培训20多场(次)1200人次。印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工作通报8份,完成对全县51个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绩效数据采集。2023年未发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6

5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2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54

行政强制

39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349.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6

0

0

0

0

0

7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7

0

0

0

0

0

2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

0

0

0

0

0

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75

0

0

0

0

0

7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1

0

3

0

0

0

0

0

0

0

0

12

1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灵山县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2022年度报告中提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完善智能推荐和政务地图等功能,给予公众更好的阅读和搜索体验;二是加强对重要文件的解读,开展12345热线平台政策文件“一号解读”通过图片视频等形式解读政策文件144份。

2023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妥推进,在工作中还存在改进完善的地方:一是公开与不公开的边界有待进一步厘清需要科学精准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需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协同联动和融合发展。 2024年,我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工作,更好更准确定位公开与不公开的界限,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二是优化办事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紧密融合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县共收到7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全部不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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