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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2-19 16:05     来源:灵山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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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灵山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灵山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细度。

(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085发布政策解读65条,开展意见征集、问卷调查27次,办理政府网站留言149,加强全县11个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管理,2024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500多条,各类账号运行正常。及时发布政府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财政预(决)算和招考招聘等信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形成传播合力;及时发布部门政策措施、涉企惠民信息,加大政策宣传解读。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完善“事前报告—事中沟通—事后备案”制度,加强与上级和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协同办理、规范答复;联动政府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联动行政复议机构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全年共收到通过信函、在线、当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7(其中自然人94件,其他3处理结果:予以公开34件,部分公开22件,不予公开7件,无法提供25件,不予处理1件2023年结转2件,在法定时限内转2025年继续办理10件,收到行政复议16件,行政诉讼13,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坚持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自治区要求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严格落实重要公文“三审三校”审核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各单位均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排版,信息发布前必须经过保密审查,电子智能校对和人工校对,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规范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主动公开内容,不断优化调整栏目设置,搭建“主题服务”“情景式一件事服务”“便民常用查询”等栏目,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办事、咨询功能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3189076次。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检查运行情况,每季度对各单位开展“三审三校”工作指导。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纳入全国信息报送系统监管政府网站1政务新媒体7个。

(五)切实做好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规范、高效运行。根据《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督指导,深入19个镇(街道)和30个县直部门进行现场指导。举办全政务公开业务培训3次、每季度开展现场办公业务研讨,各镇(街道)、县直部门公开开展新修订《条例》学习宣传培训14场(次)、1900多人次。持续认真编制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周报表,以周为周期对数据与情况进行梳理。通过周报表及时发现问题,立即启动整改机制,确保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规范、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4

5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15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96

行政强制

2016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20.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4

0

0

0

0

3

9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0

0

0

0

3

3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2

0

0

0

0

0

2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6

0

0

0

0

3

8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0

0

0

0

0

1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8

9

0

0

17

0

0

0

0

0

13

0

0

0

1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县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2023年度报告中提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主要是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文公开源头管理,通过现场指导等方式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关,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合规、精准有效。同时,大力优化办事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促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2024年,我县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加强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抓好日常工作,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有了明显提升,但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部分单位对重要公文“三审三校”制度、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政策解读等制度执行不严,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未明确提出意见建议,文字表述不规范、内容有差错时有发生2025年我县将持续加强每季度“三审三校”现场督促指导,通过开展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特别是新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全面学习政务公开的政策文件和制度规范,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县共收到9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我县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灵山县行政审批局联系(地址:灵山县三海街道江南路12号,邮编:535499,联系电话:0777—6428811,邮箱:lszwgk@qin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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