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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市财农〔2019〕23号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6〕148号)精神,结合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现将2019年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专项用于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指标收入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二、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钦州市本级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采用“当年先行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差额多退少补”的管理方式。本次下达的小额信贷额度为预下达额度,各县区扶贫办、财政局要在2020年2月底前负责将本县区2019年度实际支出的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金额汇总报送市财政局、扶贫办。市财政局将根据实际支出情况与各县区进行再结算。
三、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6〕7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认真审核农合机构、扶贫部门提交的贴息申请材料,及时做好贴息资金的划拨工作,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019年钦州市本级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分配表
钦州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5日
附件
2019年钦州市本级扶贫小额信贷
财政贴息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区名称 | 预拨2019年贴息金额 | 备注 |
钦州市合计 | 37.38 | |
市本级小计 | 19.07 | |
钦南区 | 6.64 | |
钦北区 |
12.43 | |
县级小计 | 18.31 | |
浦北县 | 5.05 | |
灵山县 | 1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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