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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经灵山县财政局汇总,灵山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决算数如下:
2020年灵山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数为1,885万元,比2019年支出数减少540万元,减22.27%。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342万元,同比减少47万元,减11.4%,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接待批次和人数减少;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因公出国(境)批次和人数;公务用车购置费462万元,同比减少377万元,减42.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1万元,同比减少145万元,减11.83%,减少的原因是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全县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
主办: 灵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 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