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广西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开展第十届广西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拟推荐劳长攀同志为第十届广西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候选人。其事迹如下:
劳长攀,男,汉族,37岁,家住灵山县檀圩镇东岸村委会一队。2021年5月4日下午15时许,劳长攀、劳长仕两兄弟在檀圩镇天顶山水库附近放羊。劳长攀看见有人在水库中溺水,立即跑去施救,成功将其中一个溺水的学生劳某裕救上岸。随后,劳长攀又大声呼喊在附近放羊的弟弟劳长仕前来帮忙,两兄弟一起跳进水中救起了宁某腾,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确认宁某腾已当场死亡。劳长攀同志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为保护他人人身安全积极施救的见义勇为精神得到了群众的赞扬和好评。2021年7月2日,灵山县人民政府授予劳长攀同志“灵山县见义勇为好公民”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发扬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决定推荐劳长攀同志为第十届广西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5月11日—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用实名以电话、邮件、书面形式向县委政法委反映。书面形式可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直接送达。地址:灵城街道和平路37号,邮政编码535499;联系人:李延坤;电话:6520262;邮箱:zzb6512356@163.com。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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