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经考试、考核、公示等程序,经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聘用刘妍凤等2名同志为灵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请各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定岗、定编、定资等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名单(第四批)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
主办: 灵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 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