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2021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季报
一、2021年第二季度钦江灵山段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
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钦江灵山段地表水的5个断面(灵东水库、灵山县自来水厂取水口、东边塘、陆屋水文站、白坟江)按月进行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二季度共监测3次。
监测的5个断面中,4月达到水质功能区要求的断面有5个,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5月达到水质功能区要求的断面有5个,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6月达到水质功能区要求的断面有5个,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二、2021年第二季度钦江、南流江支流水质监测情况
2021年5月,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钦江、南流江9条支流新坪水、旧州水、大平河、那隆水、大塘河、见田岭、灵山河、文利镇、武利江进行水质例行监测。
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第二季度钦江、南流江9条支流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三、2021年第二季度钦江水环境质量监测情况
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郁麓江支流上东区断面,钦江干流那隆大桥、三隆大桥等3个监测断面,按月开展钦江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
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4-6月,上东区、那隆大桥、三隆大桥断面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四、2021年第二季度南流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情况
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监测站按半月对南流江流域水质监测的4个断面(武利江东边埇、武利镇、文利镇支流、灵山县谷埠村沙帽岭)进行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数据显示,武利江东边埇断面、武利镇断面、灵山县谷埠村沙帽岭断面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文利镇支流断面平均水质为Ⅳ类水质。
五、2021年上半年灵山县建制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情况
2021年5月,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对灵山县16个建制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水质监测。
监测数据显示,檀圩镇水源、烟墩镇水源、文利镇水源、伯劳镇水源未达到Ⅲ类水质,其余12个镇级饮用水水源均能稳定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六、2021年上半年灵山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灵山县空气自动站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1月1日-6月31日,灵山县PM10平均值为46微克每立方米,PM2.5平均值为29微克每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4.5%。
钦州市灵山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