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灵山县城市空气质量月报
12月份,灵山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天,优良率(达标率)为93.5%。城区首要污染物是PM2.5、PM10。
表1 各类空气质量级别天数 (单位:天)
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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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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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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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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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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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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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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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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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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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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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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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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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吸入颗粒物(PM10)
12月份,可吸入颗粒物全县平均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环比上升38.5%。日均浓度范围是39~117微克/立方米,日达标率(日均浓度达标的百分比)为100%。
二、细颗粒物(PM2.5)
12月份,细颗粒物全县平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9%,环比上升39.5%。日均浓度范围是31~80微克/立方米,日达标率(日均浓度达标的百分比)为93.5%。
三、二氧化硫
12月份,二氧化硫全县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环比下降14.3%。日均浓度范围是7~20微克/立方米,日达标率(日均浓度达标的百分比)为100%。
四、二氧化氮
12月份,二氧化氮全县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8%,环比上升42.9%。日均浓度范围是14~26微克/立方米,日达标率(日均浓度达标的百分比)为100%。
五、一氧化碳
12月份,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25毫克/立方米,日均浓度范围是1.1~1.7毫克/立方米,日达标率为100%。
六、臭氧
12月份,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为100微克/立方米,浓度范围是18~110微克/立方米,日达标率为100%。